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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之间:两汉的隐逸与政治

发布时间:2015-08-23 点击次数:1,43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8月17日第790期 作者:冯渝杰


以远离庙堂、隐居不仕的“不合作”态度为基本特征的隐逸群体,在中国古代历史进程中曾扮演重要的历史角色。长期以来,有关隐逸群体的研究并不鲜见。然而,仔细检视海内外研究成果可知,有关隐逸群体的历史学研究,尤其是历史上隐逸群体与社会互动关系的研究,尚有待基于材料或视野创新的逐层推进。


弃世·入世·反世:道、儒、法的隐逸认识

至少在战国时,有关隐逸思想的认识已呈现出较为复杂的面貌,道、儒、法三家对隐逸的价值及社会影响等方面,均表现出不同倾向的理解。

庄子从强调个体生存意义的角度出发,认为“隐”的本质不在于任何外在的表现形式(如隐身何处,如何生活等),拒绝承认一切顶着外在形式或名头的所谓隐者,如《大宗师》曰:“若狐不偕、务光、伯夷、叔齐、箕子、胥余、纪他、申徒狄,是役人之役,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骈拇》亦云:“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盗跖之非乎?”

与庄子极端地强调“出世”的彻底性不同,孔子主张“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论语·季氏》),即将隐逸视为一种对抗“无道”现实的策略,显示出的是相当积极的“入世”或现实关怀。

韩非主张法律对国家、社会的全面覆盖,由此自然将对隐逸的认识推至另一个极端。“古有伯夷、叔齐,武王让以天下而弗受,二人饿死首阳之陵。若此臣,不畏重诛,不利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此之谓无益之臣也。”隐逸者的恬淡,颠覆了君主权力和法律制度得以施行的“二柄”(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隐逸者及其行为也成为脱逸于法的管控的政治对立面,因而被认为是一种对法律制度和君主权威构成严重挑衅的反世行为。

道、儒、法三家所深刻论证的弃世、入世、反世三种价值倾向的隐逸观,成为此后历史中隐逸群体寻求身份定位时最重要的思想与价值资源。


走上朝堂:“商山四皓”登上汉初政治舞台

战国时代的隐逸或是纯粹的个人行为或价值选择,或以彻底逃离政治为目的,且又基本停留在思想讨论层面,所以对朝堂政治很难产生实际的影响。秦末汉初,隐逸群体开始对王朝的政治产生实际影响,朝廷也逐渐开启尊隐、招隐的相关政策。

“商山四皓”介入刘邦废立太子事件,是汉初隐逸群体对政治产生实际影响的典型事例。《史记·留侯世家》载:“上欲废太子……吕后恐,不知所为。人或谓吕后曰:‘留侯善画计策,上信用之。’吕后乃使建成侯吕泽劫留侯……强要曰:‘为我画计。’留侯曰:‘此难以口舌争也。顾上有不能致者,天下有四人。四人者年老矣,皆以为上慢侮人,故逃匿山中,义不为汉臣。然上高此四人。今公诚能无爱金玉璧帛,令太子为书,卑辞安车,因使辩士固请,宜来。来,以为客,时时从入朝,令上见之,则必异而问之。问之,上知此四人贤,则一助也。’于是吕后令吕泽使人奉太子书,卑辞厚礼,迎此四人。四人至,客建成侯所。”

从《史记》所载刘邦见知四皓及其与四皓的对话看,刘邦颇以此四人为高,故有“大惊”之态与“求公数岁”之语,还有“目送”之行。在司马迁看来,刘盈的太子名位得以保全,乃得益于“留侯本招此四人之力”。

那么四皓的影响力究竟来自哪里?正如前述韩非所言,隐士是朝廷价值和秩序的对抗者,而其间代表者的“上朝”往往会被当作“天下归心”的象征——“窃闻太子为人仁孝,恭敬爱士,天下莫不延颈欲为太子死者,故臣等来耳”。特别注意到四皓自称“臣等”,表明其已放弃与政权的对峙,转而认同并归附王朝的政治秩序。故此,其言“天下莫不延颈欲为太子死者”,是相当有分量的:这种分量体现在颇具象征意义的大隐、贤人极言其对太子权力合法性的认可以至归附,对比刘邦自己求公数岁而不至的情况,尤其值得玩味。


仕与不仕:两汉之际隐逸的价值与政治立场

两汉之际出现了隐逸实践的“第一个高潮期”。饶宗颐《西汉节义传》搜集了78个在王莽执政期间选择隐居不仕与26个宁死不屈于王莽权威的人的资料。文青云《岩穴之士:中国早期隐逸传统》加上了被饶氏忽略的孔奋和严光,并进一步根据不仕原因等情况将这些人分成四类。一是既拒绝为王莽效力,也拒绝为光武帝效力者,共计15人;二是不愿在王莽时做官却在光武帝时接受了官职者,共计25人;三是除了在王莽时期拒绝做官外其他情况一概不明者,共计3人;四是在光武帝掌握全国的控制权之前就已亡故者,共计37人。文青云总结道:“尽管通过吸引贤人到朝廷上来,君主可以证明自己君位的合法性,这样一种理念是古已有之,并曾被汉高祖等人运用;但恰恰是王莽,在其运用文职人员而不是军事力量夺取君位的运动中,把这种理念发挥运用到淋漓尽致。他尽最大努力,以精心设计的礼仪和尊宠,把有贤德的隐士争取到自己身边,从而建立了他的政治合法性。然而,他却并未能使所有的知识精英信服。那种弥漫在他的许多举措和他的改革想法中的士林风气,同时也导致了对于他的篡夺行为的强烈抗议,其结果便是又有许多士人退隐了。在平常时期,由这种士林风气造成的隐逸,可能会包含一些虚伪做作的成分;但是在发生危机的时期,它却的的确确变得极端真诚。”

借由以上统计数字,我们可以非常直观地感觉到,当时隐逸群体对政治的“参与”(或言与政治的关联)相较于汉初而言,程度明显加深了,但基本还都属于以不合作态度来抗拒政治的消极的“受动者”形象。即,不管是王莽时因义愤而不仕抑或光武时因受招、鼓舞而出仕,隐逸之士都缺少主动的“发声”机会,也较少主动的社会参与,因而只能根据朝堂的政策趋向或皇帝个人的好恶决定或仕或隐,更难谈及以声望对峙王朝之权力了,尽管皇权还是会借助其象征意义来强调自己政权的合法性。


远离政治的政治象征:作为“第三势力”的汉末隐逸群体

两汉之际及东汉后期隐逸之风大兴。范晔《后汉书》的《隐逸传》是今天所能见到的最早的有关隐逸群体的正史列传。《隐逸传》的增列,说明东汉的隐逸群体已经具备相当的社会影响力,所以史家才改变以往将隐逸人物散记于各传的做法而单设《隐逸传》。那么,东汉隐逸兴起究竟具有怎样的历史与思想背景?相较于此前的隐逸思想和行为,东汉隐逸群体具有怎样的独特性?在汉末诡谲多变的时代大潮中,隐逸群体的表现如何?他们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又有着怎样的深层关系呢?

仔细研究可以发现,东汉的隐逸群体并非全然的社会受动者,他们以其特有的方式主动参与到汉末社会运动中,与其他社会群体前后相继,共同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抵抗运动”,并对汉末的历史走向产生了深远影响。如汉末隐士徐稺曾言:“大树将颠,非一绳所维,何为栖栖不遑宁处?”这一颇具预言性质的言论即对党人领袖郭林宗的思想与行为转向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他隐逸之士亦凭借其手握的知识(图谶、星象、灾异等),对汉末之地方秩序及整体的舆论转向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可以说,汉末的隐逸群体作为一种外在于国家与社会的“第三势力”——这三者一定程度上构成权力均势与消长的三角结构——对于保持汉魏历史的稳定过渡,发挥了潜在却不容低估的作用。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文化科技协同创新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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