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8日下午15:00,文化科技协同创新研发中心党支部在望江校区行政楼608召开主题党日政治学习会,认真组织围绕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开展学习,并研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宗教事务条例》。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姜生同志主持,由王刚同志作为主讲人,首先向党员同志们解读和分享学习中的心得体会。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四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前三句讲的是重大政策和原则,最后一句讲的是根本方向和目的,是工作的重点。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必须毫不动摇地全面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22日和23日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在新形势下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分析我国宗教工作形势,研究我国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水平,更好组织和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宗教事务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条例》中,对我国宗教事务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党员在学习时应该将《宗教事务条例》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充分理解《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意义,加大学习宣传贯彻力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随后,党员同志们发表了各自的学习体会。冯渝杰同志认为,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唐孜彦同志指出,每位党员都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唐丽媛同志认为,我们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王钊同志说,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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