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全体教职工:
为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整治各类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四川大学《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中心会议部署,现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体教职工加强消防知识和法规学习
利用多种渠道自学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个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达到“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三会: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基本要求,增强消防自觉性。
二、开展消防检查
中心定于2018年1月上旬(寒假前夕)对江安校区办公室和望江校区临时办公点等办公场所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着重检查安全用电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等;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特别是有校内房屋对外出租的,须对住宅的消防安全进行自查,避免发生事故。
教职工对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须立即整改,确实无法整改的,须做好应急预案,同时报中心负责人及学校保卫处备案。
三、增强逃生和自救能力
教职工如遇火情,应尽量保持镇定,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或校保卫处报警电话(85460110),服从救援人员指挥,有序撤离。
特此通知。
文化科技协同创新研发中心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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